作者:三木水
來源:深夜療心(ID:shangzhou2018)
一天,我的一位來訪者,看起來很不經意地說,她看了她老公的一些微信。
和同一個人的聊天記錄有:
隔三差五地在晚上十點左右問對方“干嘛呢?”
聽對方傾訴工作、生活上的煩心事以及想法。
隔三差五地互道“晚安”。
蔡康永在《恕我直言》中曾經說:深夜發“干嘛呢”,意思就等同于“我想你”。
縱觀兩個人的聊天記錄:
頻率不是很頻繁,但是,很持續,每周都會聯系;
信息內容,雖然有一種“有說有笑”的即視感,但是,也并沒有什么過于親密的詞。
再翻翻自己和老公的微信……哪里有什么聊天記錄。
除了家長里短的一些“不得不說”的事情安排,和一些“嗯”、“哦”、“知道了”之類的回復之外,竟沒一句多余的話。
來訪者一邊說,表現出來的是波濤洶涌上的平靜,似乎還有一些不在意,自我安慰式的“我都懂,這沒什么大不了的”、“不會有事的,不會有事的”以及自責——我怎么這么敏感?
徐徐地說了良久后,兜兜轉轉,她終于把問題說出了口,卻也是相當委婉:他這是不是就是正常的朋友溝通啊?
心理咨詢師不是裁判,也不是法官,我不能給任何判斷。
雖然,我心里的真實想法是:發以上內容的信息,絕對不是什么“正常朋友間的溝通”。
對于這樣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來訪者何嘗不知。
我也自然不會傻到真的認為來訪者懵懂到看不清事實。
她的懵懂,只是一種防御。
沒有人能叫醒一個裝睡的人。
她還在防御一個她和我都明白的事實:她的老公,正在精神出軌。
另一半睡了別人,我們當然忍不了。
首先,這個事就得有個說法吧?
然后,咱們再捋捋這個事的前因后果,再立足現實,看看后面還過不過。
過是怎么個過法,離是怎么個離法。
但是,如果另一半只是“精神”出軌這種看不到摸不著的東西呢?
什么是精神出軌?
區別于“身體出軌”,精神出軌更偏重于沒有發生身體上的親密接觸,但是,在心理層面,對一個人有生理上的欲望,以及同時伴有的精神上的親密關系。
所以,“精神出軌”有三個特點:精神上的(區別于身體上的)、生理欲望、親密。
比如,比較直接的指向:
想和對方親密接觸;
對對方有幻想等。
再比如,精神上的親密關系:
有任何好吃、好玩、有趣的事情,第一時間想和另外一個人說;
總想和對方分享自己的想法;
總想和對方聊天;
會和對方說自己的另一半;
總是想著對方。
就好像我的這位來訪者的老公,從信息上看起來,并沒有什么“敏感”的帶有“其他色彩”的詞語,但是,能彼此聊很久,分享生活上的事情以及自己的想法,這就是精神上親密的關系。
更不用說:互道晚安,以及深夜發“干嘛呢”。
我們普遍認為:出軌,一定是因為現有的生活不夠讓人滿意。
《奇葩說》中,薛教授曾經說,茫茫人海中,你遇到那個“最對”的人的概率,幾乎為零。
也就是說,事實上,哪里有什么“the one”,每個人都是“one”而已。
而這個“one”,可能存在成百上千、成千上萬個。
很可能,一點都不獨特,更稱不上是什么“soulmate”,頂多只是個“mate”。
很冰冷是不是,現實就是這么冰冷。
這種情況下,伴侶的可替代性很強,沒有什么人是不可替代的。
所以,并不是你和你的伴侶出現了什么重大的生活問題,才會出軌,而是,很可能,你們生活的一如既往,好好的,結果,其中一方就這么默默地出軌了。
對于出軌的人來說,不是伴侶不夠好,而是,出現了一個同樣不錯的人。
在這一點上,數據同樣給到了支持:約34%的女性和52%的男性在出軌的一開始,對原本的婚戀關系并沒有什么不滿。
出軌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欲望。
欲望是一個觸及到“人本能”的話題。
《愛、欲望、出軌的哲學》一書中,搜集了很多哲學大師的情欲主張。
最終,他們提出:無論社會哪一階層,受過何等教育,無論當時流行何種道德、宗教或者法律規范,總會有人出軌。
人類史就是一部出軌史。
所以,你看到成功的企業家出軌、看到萬眾矚目的明星出軌、也看到平凡如你我的蕓蕓眾生的一地破碎。
欲望的重要促進因素:新鮮感。
在心理學上,叫做“柯立芝效應”:哺乳動物中,雄性動物會對同一雌性動物厭倦,直到引入新的雌性,雄性才會表現的興奮熱情。
作家亞米斯德·莫平曾說:“如果一對新婚夫婦,在結婚第一年,每一次的親密接觸,就把一美分投到罐子里,一年后,每一次的親密接觸,從罐子里拿出一美分。那么,他們將永遠拿不完罐子里的錢。”
想想,也是涼意四起。
也許,這不足夠道德,但是,這足夠真實。
那么,為什么會有人選擇精神出軌,而不是身體出軌呢?
精神出軌存在這樣一些特點,讓人覺得似乎“比較容易”。
第一,精神出軌不容易被抓到。
第二,精神出軌沒有實際的證據。
第三,好像覺得沒那么嚴重。
第四,沒有實際發生親密關系。
第五,現實出軌成本更高。
最后一條,是最現實的原因。
很多精神出軌的人,并不想離婚,而只是想,給自己的生活,增加一些色彩。
你接受精神出軌嗎?
一項針對20626人的調研數據顯示:
有41%的人可以理解,但是不接受身邊的人這樣做;
33%的人認為,可以理解,如果伴侶精神出軌,可以視情況而原諒;
22%的人認為,絕不接受,一經發現,絕不原諒;
還有2%的人認為,只要不是身體出軌,就可以原諒。
從數據里,可以讀出一個很矛盾的事實:
絕大多數人表示可以理解精神出軌(高達76%);與此同時,也是絕大多數的人,表示完全不能接受(63%)。
這似乎也在說明一個事實:
我們能理解,精神出軌是天性使然,但不是道德選擇。
我們作為一個“天性”在身上揮之不去的人,生活在現實的道德世界,如何在天性和道德之間衡量,這絕對不是一個簡單的命題。
作者簡介:三木水,心理咨詢師,北京大學碩士,浙江大學學士。本文來源于深夜療心(ID:shangzhou2018),一個專業又走心的心理平臺。每晚十點,用文字為你療傷,用聲音和你相伴,讓我們一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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