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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7部門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今年5月-12月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
具體整治內容整理如下:
整治醫療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1、重點整治醫療機構不規范分類收集、登記和交接廢棄物;
2、未使用專用包裝物及容器盛裝醫療廢物,未按照規定暫存醫療廢物;
3、未將醫療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或自建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處置不規范;
4、虛報瞞報醫療廢物產生量;
5、未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非法倒賣醫療廢物等行為。
整治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法違規行為
1、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未按照許可證規定收集、貯存、處置醫療廢物;
2、未按規定及時收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未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3、醫療廢物的轉運和處置不符合要求;
4、醫療機構外醫療廢物處置脫離閉環管理,非法倒賣醫療廢物等行為。
整治其他單位和個人違法違規行為
1、非法倒賣、回收利用和處置醫療廢物;
2、生活垃圾處置單位未及時清運、處理醫療機構生活垃圾;
3、再利用的輸液瓶(袋)用于原用途、制造餐飲容器以及玩具等兒童用品等;
4、醫療機構外輸液瓶(袋)回收利用脫離閉環管理等行為。
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工作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確定了3個階段:
第一階段(5月):各衛健委5月底前完成摸底調查工作;
第二階段(6-11月):各地全面開展自查;
第三階段(12月):12月15日前各省級衛生健康委牽頭總結評估本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
文件中指出,要嚴厲打擊涉及醫療廢物的違法犯罪行為,曝光一批違法機構,懲處一批不法分子,斬斷醫療機構廢棄物黑產業鏈,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
從2020年國家衛健委下發的,有關《醫療廢棄物整治》文件中可以看出,今年將是重點打擊醫療廢棄物違規處置等問題。
醫護人員在處置醫療廢棄物時,尤其是基層醫療機構,務必要按照規范處理。
來 源 / 華醫網據國家衛健委官網文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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