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育齡期女性抗病毒治療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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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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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是否需要抗病毒

眾所周知,HBV(乙肝病毒)是病毒性肝炎的病因之一,具有一定的傳染性。許多乙肝患者尤其是準媽媽,都不想把乙肝病毒帶給孩子。因此,很多乙肝女性患者懷孕后,總會產生很多顧慮——例如,懷孕后會不會把乙肝病毒傳染給寶寶?妊娠期服用抗病毒藥物是否會影響寶寶健康?

如果肝功一直正常,血清轉氨酶從來就沒有高過,那么無論血清HBV DNA有多少,無論是“大三陽”還是“小三陽”,這種情況都不需要抗病毒治療。這種情況屬于乙肝病毒攜帶,平時注意生活調養,作息有規律,不要飲酒,保持心情舒暢,遵醫囑定期復查就可以。

如果肝功偶爾有過異常,血清轉氨酶升高也不多,這種情況需要注意復查,縮短檢查時間,增加檢查頻次,1~2個月復查一次。如果連續復查半年以上血清轉氨酶不再升高,則繼續觀察,不急于抗病毒治療,可延長復查時間,半年或一年復查一次;如果在定期復查的過程中發現轉氨酶再次異常或反復異常,那么,無論有無自覺癥狀,無論轉氨酶升高是多少,只要經濟條件允許,都建議積極抗病毒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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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血清HBV DNA陽性,轉氨酶持續正常的,存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建議抗病毒治療:

1)肝組織學檢查提示明顯炎癥和(或)纖維化[G≥2和(或)S≥2];

2)有乙型肝炎肝硬化或乙型肝炎肝癌家族史且年齡30歲的;

3)ALT持續正常、年齡30歲者,建議肝纖維化無創診斷技術檢查或肝組織學檢查,存在明顯肝臟炎癥或纖維化;

4)HBV相關肝外表現(如HBV相關性腎小球腎炎等)。希望正在備孕或已經懷孕的乙肝準媽媽們,結合指南及專業醫生的建議,盡早抓住抗病毒治療時機,一般孕媽媽如HBVDNA 在2x10的5次方,在懷孕24至28周時就應該開始進行抗病毒治療,把HBVDNA 抑制到檢測不出。乙肝女性也要對意外懷孕有風險意識,日常治療兼顧抗病毒藥物的安全性和療效,保障自身用藥安全,減少乙肝對于寶寶的潛在危害。

抗病毒治療中應注意哪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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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復查復查的目的有兩個,一是觀察療效,二是觀察副作用。其中,更重要的是觀察副作用。評價療效的指標主要有肝功、HBV DNA載量、表面抗原、e抗原和e抗體水平。抗病毒治療的根本目的是穩定肝功,所以肝功正常是基本目標,在此基礎上再追求HBV DNA和e抗原轉陰以及業內所說的“臨床治愈”,但切忌盲目追求表面抗原轉陰。任何藥物都有副作用,復查的另一個重要目的是觀察藥物的副作用。例如,用干擾素者需要密切觀察血常規和肝功,用替諾福韋者需要密切觀察腎功和血清鈣磷水平,用替比夫定者需密切觀察肌酸激酶水平。醫生需要根據復查結果,評價藥物的副作用,做出是繼續維持治療還是需要調整治療的抉擇。患者必須嚴格遵醫囑,不可自行其是。

2.堅持用藥乙肝抗病毒治療是一個漫長過程,即使用干擾素治療,療程也在一年以上。一旦選擇了抗病毒治療則需要堅持到底,不要半途而廢。干擾素副作用比較大,萬一堅持不下去,可在醫生指導下停藥或換用核苷類藥物治療。但如果是用核苷類藥物抗病毒切不可以擅自停藥或換藥,擅自停藥或換藥的后果是肝炎復發、耐藥形成。

必要時產科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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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現停經,應及時到產科就診,明確有無懷孕。若正在接受干擾素治療,孕婦和家屬應充分和醫生溝通,了解可能存在的風險,再考慮是否繼續妊娠,如考慮繼續妊娠應換用富馬酸替諾福韋酯等妊娠B級藥抗病毒治療;如果是用恩替卡韋或阿德福韋過程中懷孕,應更換為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富馬酸替諾福韋酯或替比夫定抗病毒治療,并在產科醫生的指導下完成整個妊娠過程直至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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