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二級醫院將迎來耗材改革
醫用耗材使用的政策文件比預期(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要求8月底前)來得還要早些,自此醫院在耗材管理上有了統一規范。
2019年6月18日,國家衛健委下發了《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辦法(試行)》(下文簡稱《辦法》),并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醫用耗材的定義和分類,明確對醫用耗材的遴選、采購、驗收、存儲、發放、臨床使用、監測、評價等工作進行全流程管理。
▋耗材定義:
本辦法所稱醫用耗材,是指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使用次數有限的消耗性醫療器械,包括一次性及可重復使用醫用耗材。
《辦法》適用于二級以上醫院,其他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下面小編對《辦法》里面的內容給大家做進一步解析:
二級以上醫院,設立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
之前由于各醫院沒有統一的耗材管理辦法,所以耗材的采購及使用主要依據醫院的自己章程來辦,通常是由科室上報,院領導審批,采購部門執行,此次《辦法》的出臺進一步規范了醫院耗材管理工作,并明確了耗材管理的職能部門——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
《辦法》提到二級以上醫院應當設立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其他醫療機構應當成立醫用耗材管理組織(負責醫用耗材的遴選、采購、驗收、存儲、發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村衛生室(所、站)、門診部、診所、醫務室等其他醫療機構可不設醫用耗材管理組織,由機構負責人指定人員負責醫用耗材管理工作。
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擔任,副主任委員由醫用耗材管理部門和醫務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醫院各科室相關人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同時,醫療機構應當指定具體部門作為醫用耗材管理部門,負責醫用耗材的遴選、采購、驗收、存儲、發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定醫務管理部門,負責醫用耗材的臨床使用、監測、評價等專業技術服務日常管理工作。
從組織框架上看,《辦法》出臺后,二級醫院要做得第一件事就是要設立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并由院長擔任主任委員。這也意味著,今后醫院耗材的管理工作,院長是第一責任人。
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的八大職責
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在醫院耗材管理中主要有八大職責:
1.貫徹執行醫療衛生及醫用耗材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審核制定本機構醫用耗材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2.建立醫用耗材遴選制度,審核本機構科室或部門提出的新購入醫用耗材、調整醫用耗材品種或者供應企業等申請,制訂本機構的醫用耗材供應目錄(以下簡稱供應目錄);
3.推動醫用耗材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制訂與實施,監測、評估本機構醫用耗材使用情況,提出干預和改進措施,指導臨床合理使用醫用耗材;
4.分析、評估醫用耗材使用的不良反應、醫用耗材質量安全事件,并提供咨詢與指導;
5.監督、指導醫用耗材的臨床使用與規范化管理;
6.負責對醫用耗材的臨床使用進行監測,對重點醫用耗材進行監控;
7.對醫務人員進行有關醫用耗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合理使用醫用耗材知識教育培訓,向患者宣傳合理使用醫用耗材知識;
8.與醫用耗材管理相關的其他重要事項。
醫院要建立醫用耗材供應目錄
或將淘汰一批低效耗材
今后醫療機構要采購耗材,必須先符合自己醫院的醫用耗材目錄。
《辦法》賦予了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建立耗材供應目錄的權利。文件規定:醫用耗材管理部門按照合法、安全、有效、適宜、經濟的原則,遴選出本機構需要的醫用耗材及其生產、經營企業名單,報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批準,形成供應目錄。供應目錄應當定期調整,調整周期由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規定。
醫療機構應當從已納入國家或省市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中遴選本機構供應目錄。確需從集中采購目錄之外進行遴選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醫院建立的醫用耗材目錄會大“瘦身”,對相同耗材或功能相似耗材的供應商會進行精簡。《辦法》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加強供應目錄涉及供應企業數量管理,統一限定納入供應目錄的相同或相似功能醫用耗材供應企業數量。
醫院耗材目錄要對功能相似的耗材供應商進行限制,如何限制呢?以以往藥品采購的經驗來看,或許是在相同功效的前提下,價格最低或利益最大化的品種會占有優勢,其他則為劣勢。
毫無疑問,在醫療服務按病種付費的醫保支付改革下,醫院建立自己的耗材目錄時,在相同功效的時候,會有唯低價是從的可能性,又或是在權衡相關利益下,淘汰一批低效耗材。
醫院和個人不得接受與采購耗材掛鉤的資助
《辦法》在監管上也做了詳實,其中有幾點尤為重要,需要醫院警惕:
第一,醫院不得將醫用耗材購用情況作為科室、人員經濟分配的依據
《辦法》第五十六條: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應當嚴格落實醫療衛生領域行風管理有關規定,做到廉潔購用。不得將醫用耗材購用情況作為科室、人員經濟分配的依據,不得在醫用耗材購用工作中牟取不正當經濟利益。
第二,不得違規收取國家規定醫用耗材收費項目之外的費用
《辦法》第五十九條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醫用耗材使用相關費用,不得違規收取國家規定醫用耗材收費項目之外的費用。
第三,醫院和個人不得接受與采購耗材掛鉤的資助
醫療機構和相關人員不得接受與采購醫用耗材掛鉤的資助,不準違規私自使用未經正規采購程序采購的醫用耗材。
這將意味著醫生從企業拿錢做耗材相關科研的路子走不下去了,企業也不能以“資助”為由向醫院輸送各種利益了。
雖然,本次《辦法》是規范醫院對耗材管理的文件,但是我們能從文件中看出很多舉措都是在切斷“以耗補醫”的鏈條,業內專家向“醫學界”透露,此次耗材管理辦法先行,后續國家會出臺相關文件,進一步調整醫院醫療收入結構。
2019耗材改革的步伐正在加快,一系列舉措都指向醫療產業的核心地帶。
附:《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辦法(試行)》
本文首發:醫學界
本文作者:孫雪嬌
責任編輯:田棟梁
Hi 醫生朋友們
我們誠邀您參與下方有獎調研
您的想法和選擇對我們來說很重要
同時您也有機會獲得醫生專屬暢銷書一套
點擊“閱讀原文”
或識別下方海報內二維碼開始吧~
版權聲明
本文原創如需轉載請聯系授權
-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