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峽晚報融媒體綜合湖北新聞
本期主編/萬龍云 編輯/向家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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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5月6號開始
核酸、抗體檢測項目納入湖北醫保支付
湖北廣電融媒體中心記者從湖北省醫保局獲悉,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項目臨時納入我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目錄,按乙類支付,自5月6日起在全省正式執行。
通常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目錄,要根據“臨床診療必需、安全有效、費用適宜”的原則,經過申請、初核、專家評審、公示、批準等一系列流程,才能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為了確保新冠肺炎患者得到及時救治,疫情之初,我省率先明確將確診和疑似患者在醫療機構治療期間,進行核酸檢測、抗體檢測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此后又啟動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集中采購,制定全省核酸檢測、抗體檢測最高限價。
此次又按照特事特辦原則,將相關檢測項目臨時納入醫保目錄,在疫情期間,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執行。
核酸、抗體檢測項目納入醫保支付,醫保支付具體標準由我省各地根據本地實際,自行確定,但不得高于此前全省核酸檢測180元/次、抗體檢測50元/項的最高限價,實行動態調整。
